无业青年王某通过微信认识一女网友,在畅聊几日后便相约开房。令人忍俊不禁的是,王某提出要“开房”的目的竟然是想将对方的苹果手机占为己有。近日,宿豫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王某平日无所事事,通过微信结识了受害人刘某,经过一段时间的“空中”交流,受害人刘某降低了对王某的戒备,双方聊的话题也越来越多。去年11月的一天,王某约刘某出来见面,刘某爽约答应了。见面后,二人经过进一步交流后,双方感觉都不错,已然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随后一同吃饭、唱歌到深夜。在看到刘某用的是苹果手机时,王某心里打起了“小算盘”,便带着刘某去一家宾馆开房。入住到房间后,此时的王某“原形毕露”,趁着受害人刘某上厕所之机,将刘某的一部iphone手机偷走,刘某发现后立即报警,后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宿豫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另王某曾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教一年,具有前科劣迹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处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官寄语:当今社会网络应用的普及,空间的距离已不是障碍,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借助网络平台认识对方,加之这种交流本身具有刺激、神秘的色彩更加促使猎奇的年轻人去追求。但是这种认识仅局限在浅层次的,切莫深陷其中,随时要提高警惕,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被花言巧语模糊了辨别能力,交友要甚,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