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强化立案审查工作预防规避执行
作者:吴加全 发布时间:2012-01-11 浏览次数:244
近日,大丰法院在案件立案审查过程中,又成功遏止一起规避执行案件。
2012年1月9日,元旦节后的法院立案庭法官又投入到紧张、繁忙的工作之中。上午9时左右,两个站在立案大厅角落的男子引起了法官的注意,他们耳语一番后,其中一人来到立案窗口,递交上一份支付令申请书,申请人张某申请法院指令被申请人余某某立即给付人民币20万元。当法官询问张某能否将法律文书送达给余某某时,张某随即作出肯定的回答,并不经意地向仍停留在角落的同行男子瞟了一眼,张某的非正常举动引起了承办法官的注意,通过查询案件信息系统,发现余某某在法院已有数个被执行案件(均因余某某下落不明而终结执行),且涉案标的较大;同时,通过法警询问得知,与张某同行的男子即为余某某。法官得知情况后当即分别向张某及余某某调查案情,经调查,张某、余某某各自陈述的借款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均存在重大出入。在法官的法制宣传教育下,张某最终承认系朋友余某某请其帮忙捏造了债权债务关系。
法官对余某某进行了训诫,并立即联系执行法官,执行法官随即恢复余某某所涉案件的执行程序,并及时对余某某采取了执行措施。
大丰法院为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采取多项措施预防规避执行,尤其是加大了立案审查力度。2011年度,该院在立案审查阶段成功遏止12起规避执行案件,预防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标的额达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