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山西省大同县在成小康县16年后为获资助主动“返贫”,融入特困区,成功跻身于“贫困县俱乐部”。一个小康县一直艳羡贫困的头衔,还是在长期而激烈的竞争中争取而来,这就和某些地方因被评为贫困而大肆庆祝一样,必然存在着相当的利害关系。因为,小康县和贫困县相比,虽然前者表面上的名声优于后者,但是内在的待遇却是远逊于后者,甚至是天壤之别。小康县不但与扶贫政策无缘,还带来了各项配套支出的沉重负担,而贫困县则可以获得“输血式”扶助,获得资金倾斜、定点帮扶、政策优惠等等好处。

 

地方政府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手头资金是否宽裕直接决定了施政的效果,在巨大的利益刺激之下,“贫困县”的帽子成为了各地区域竞争的焦点之一。而国家对所谓的“小康县”和“贫困县”的认定也是有明确的指标体系的,这是判断各自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划分标准。

 

现实中,数字既可以出成绩,也可以降成绩,而数据上报往往体现了某些领导干部的个人意图和风格:如领导“务实”,则会竭力压缩指标,营造出一番指标紧缩的景象,以符合贫困的标准;如领导务虚,则有可能不计后果地夸大指标,还要人为地保持指标的某种增长趋势,使得指标膨胀,也就产生了“ 闷声大发财” 和“脸打肿了充胖子”两种极端情形。

 

这些罔顾事实的行径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后果就是使得国家的扶贫资金没有花到刀刃上,会让一些真实贫困的地区得不到相应的政策支持,而一些已经脱贫或者并不贫困的地区却仍然可以继续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造成资金配置的错位,扶贫目标不仅不能达到效果,还会进一步加剧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更为严重的是,在“贫困县”的争夺战中,各地区间的明争暗斗很可能滋生出“跑部钱进”的潜规则,形成腐败。故而,首先必须严格落实贫困认定的指标体系,对指标弄虚作假者采取问责、刑罚等制裁措施予以坚决打击,确保“贫困县”的评定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