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财(化名)是某公司副总,晚上公司聚餐多喝了两杯酒,心存侥幸,酒后驾驶单位的车子,载着同事前往KTV唱歌,途中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悲喜一瞬间,这辆车最终把他驶进了牢房。近日,程小财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溧阳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2012821日,溧阳市昆仑转盘往别桥方向处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越野车迎面撞上了一辆轿车,越野车车头起火,轿车车毁人亡。越野车驾驶员程小财意识到事态严重,心慌之下爬出车子在民警和消防员忙于灭火时,逃离事故现场,妄想逃避法律惩处。在步行回家途中,思考再三,于当晚23时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事故经过。经抽取血样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5.5毫克/100毫升。

 

法院经审理查明,程小财夜间醉酒驾驶机动车,车上载乘四名被害人,与对方向来车会车时侵占对方向路面,致三人死亡、一人重伤、二人轻伤,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事后逃逸、造成二人以上死亡,均属情节特别恶劣,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程小财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程小财是初犯,且已对所有死亡被害人近亲属及受伤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听到判决结果后,程小财落下了悔恨的泪水,溧阳法院提醒广大市民,与其事后追悔莫及不如把好事前关,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勿开车,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