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徒老板输光家产 用“潜规则”行骗入狱
作者: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3-02-25 浏览次数:320
去年某日,一位货运公司的老板来报案,称被骗近万元,不久后,仪征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吴某、刘某抓获。近日,被告人吴某、刘某因诈骗罪被仪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刑罚。
30多岁的吴某老家在东北农村,经过多年的努力,他终于拥有了自己的物流公司。几年间,他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百万富翁。有了钱,吴某很快迷恋上了赌博,不管是麻将、纸牌等,还是电子网络赌博他无所不好。最终,百万家产被输了个精光,连公司也被他变卖抵债了。他一下子又成了一个被人到处追债的无业游民,这种差异让吴某十分失落。吴某下决心东山再起。根据自己的经验,物流公司在接受了客户的运货委托后,如果货少的话,就时常需要募集一些运往同一目的地的货物,因此经常会在网上打广告募集货源,吴某就冒充起掌握货源信息的中介。他在网上看到广告后就和对方联系,声称可以帮忙募集到大宗货源,但是拿货之前,须先支付“信息费”,这在物流行业也是“潜规则”。吴某认为老实做生意来钱太慢,他想到了利用这一“潜规则”来行骗。吴某采取了“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方式流窜作案。去年某日,吴某等人联系到了山东一位做物流生意的老板,他花钱雇了一辆大卡车,谎称去拉货。司机开着大货车跟着吴某一起去见物流公司的老板,司机被支开后,吴某指着车说:“那辆车就是我公司的,一会儿咱们就跟着这辆车去取货。”对方信以为真,先支付了4600元的“信息费”。“拉货”途中,吴某找借口支开客户,自己溜之大吉,等客户回过神来质问货车司机时,才发现司机只不过是个“客串演员”。吴某等人利用这种方法,先后骗了山东、江苏等地物流商近两万元。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刘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