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摩托撞人 判处拘役一月
作者:黄伟 王国强 发布时间:2012-01-10 浏览次数:267
心情不好喝了点小酒,驾驶二轮摩托回家不小心撞倒了行人,等到交警来测其酒精含量时许某就傻了眼。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醉驾案件。
2011年7月的一天,因心情不佳,许某在大排档喝了点闷酒,随后驾驶自己的二轮摩托车回家,到拐弯路口看到行人来不及刹车撞了上去,随后许某与被撞行人等候交警处理,许某认为最多就是治安处罚赔点钱,没想到交警一来就拿出一个测试器让其呼气,结果呼气酒精含量测试值为295mg/100ml。随后民警带许某做了血样提取,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许某驾车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6mg/100ml,系醉酒驾车,这下许某傻了眼。
经法院审理认为后,许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于是依法判处许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听到判决结果,许某大呼这个教训代价太大,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