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发挥审判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司法改革,立足“五个提升”狠抓措施落实,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发挥审判职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为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妥善审理全区经济转型升级中发生的各类纠纷,全力服务中心城区和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商贸强区、总部引领、旅游带动、项目支撑、创新驱动“五大战略”;妥善处理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矛盾纠纷,为群众创造良好生态环境;深入开展联系企业、联系社区、挂钩重点项目“两联一挂”活动,全力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水平。法治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基础。妥善处理好当前社会管理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与街道、社区、企业的和谐共建活动,促进基层社会管理的完善;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充分发挥案件裁判、司法宣传、司法建议等职能作用,保障、引导、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沿着法治轨道前行。

 

坚持保障民生,提升司法便民惠民水平。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狠抓涉诉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医疗、住房、劳动保障等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纠纷,着力提高司法效率;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胜诉群众合法权益,扎实解决执行难题;完善网格化诉讼服务、巡回审判、司法救助、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措施,让群众深刻地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温暖;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既打得赢官司、也打得起官司。

 

坚持党建引领,提升司法公信力水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新期待,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抓好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干警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法官把握大局、化解矛盾、民意沟通、群众工作、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公平正义、拒腐防变等各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全力推进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有效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深化司法改革,提升自觉接受监督水平。全力推进司法改革,继续在优化职权配置、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等方面探索新思路、采取新举措;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反映;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法院工作的社会认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