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阊法院在节前为工人追回工资
作者:王鸣 耿莉 发布时间:2012-01-10 浏览次数:270
近日,来自四川的工人张某和四名工友一起,将一面印有“一身正气,执法为民”字样的锦旗送给了苏州金阊法院执行庭法官,对法院追回工资表示感谢。
2006年2月,张某等人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今年初,公司遇到债务危机,经营开始走下坡路,不断有人到公司要债。到了年底,公司开始拖欠工人工资,像张某这样的工人已经几个月没拿工资了。张某等工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装修公司应向七名工人支付工资合计78000元。裁决书生效后,公司不但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公司的负责人江某还突然离去,下落不明,公司的资产被要债的哄抢一空。公司没有了,财产没有了,老板也下落不明,……眼看工人们半年的血汗钱就泡汤了,一些情绪激动的工人准备采取过激行动。此时,金阊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的法官在节前走访中了解到了这一情况,劝说工人们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2011年11月,工人们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查阅了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经过查询发现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两次奔赴公司负责人江某的老家盐城,江某也不知去向。就在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时,执行法官从江某以前的一个客户那里了解到,江某人在深圳,重新注册了一个公司,经营状况还算不错。既然没有财产了,现在只能抓紧时间找到公司负责人江某。执行法官注意到这个新公司有一些进出口业务,便去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查询了江某的护照号码和港澳通行证号码,并调取江某的出入境记录,果然不出所料,江某因生意需要频繁来往于内地和香港之间,甚至一周来回两三次。要想为工人追回工资,必须找到江某。2011年11月,法院向公安机关送达决定书,对江某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果不其然,三天后,深圳出入境口岸传来了消息,江某前往香港时被告知不能离境。
江某被限制出境后,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公司的正常业务也受到影响。很快,江某就将工资款汇到了苏州。拿到工资的工人们握着法官的手感激的说:“法官的工作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精神,谢谢你们坚持不懈为我们追回了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