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自燃损失听懂车销售商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姜华忠 发布时间:2013-02-21 浏览次数:479
2011年1月25日,原告裴某从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江淮牌HFC7200EF轿车一辆,价款115800元。同日,原告向国家税务局缴纳车辆购置税9897元。该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合计保险费4534元,车船税360元。该车在某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登记并且领取牌照。2011年8月16日23时30分,江淮轿车停放在某市麒麟北路菜园地北侧时发生火灾,经某市公安消防大队调查认定,起火原因为可以排除遗留火种和人为放火,不排除汽车内部故障原因起火引起。火灾发生后,被告亦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但未作出书面意见,双方对赔偿也未协商一致。
汽车发生燃烧时已经在停放点停放了一个多小时。被告在庭审中陈述,汽车引起自燃的原因有产品质量、使用不当、改装后导致电路和油路不当损坏。
二审查明的事实和一审查明的事实相同。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被告在庭审中陈述,汽车引起自燃的原因有产品质量、使用不当、改装后导致电路和油路不当损坏。本案中,原告向被告所购买的汽车,在汽车购买后,未进行改装,且发生火灾时,是停放在路边,而且已经停放一个多小时,亦不存在使用不当的情况。汽车在停放过程中发生自燃,应属于汽车内部故障即产品质量因素引起的火灾,故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作为产品的销售者,原告可以向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审理中认定了因自燃引起的损失为128144元。遂判决: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赔偿原告裴某某损失128144元。
某汽车销售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被上诉人裴某某向上诉人某汽车销售公司所购买的汽车,该汽车在停放过程中发生自燃,经某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调查认定,起火原因可以排除遗留火种和人为放火,不排除汽车内部故障原因起火引起。结合某汽车销售公司在原审庭审中的陈述,即汽车引起自燃的原因有产品质量、使用不当、改装后导致电路和油路不当损坏。本案中自燃的汽车是在停放一个多小时后发生自燃,并不存在使用不当的情况;另该车没有改装,也不存在改装后导致电路和油路不当损坏的情况。因此,根据现有的证据应当认定,该车自燃属于汽车内部故障即产品质量因素引起的火灾。上诉人某汽车销售公司没有提供足够的反驳证据证明,本案中汽车自燃与该汽车质量缺陷无关,故上诉人否认其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原审判决应予维持。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涉及的主要问题,消防大队的认定书的效力问题,自燃后的损失应由谁承担的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
一、消防大队认定的排除遗留火种和人为放火, 不排除汽车内部故障原因起火的起火原因的法律效力
消防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是法律规定的负责调查火灾原因,接受事故调查,并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因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是依据法律规定出具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对汽车自燃的认定是具有合法性的。
二、汽车自燃是否由质量缺陷引起
根据被告在庭审中的陈述,汽车自燃的原因一般情况下是三种,即第一是产品质量,第二是使用不当,第三是改装后导致电路和油路不当损坏。在审理过程中,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汽车自燃的原因虽然说法众多【漏电、搭铁(线路故障)、漏油、电器失效短路、接触电阻过大、机动车汽化器回火、机械磨擦起火、停车位置不当(三元催化器温度过高引起)】,但归纳起来其实就是这三种,本案中,车辆停放已经一个多小时,基本可以排除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而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该车辆也未显示进行过改装,故此行为也可以排除。而且从目击者陈述,该车起火是从车头前部发动机位置起火,被告在火灾后即已经派技术人员对燃烧进行技术分析,但未有结果。故排除其他原因造成燃烧外,只有本身存在缺陷引起的自燃。
三、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
产品质量法中对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以及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规定了相应的归责原则;对于产品不具备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等质量问题,也作了相应的规定;但对于产品存在缺陷而导致产品本身损坏的未作出明确的规定。
在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虽然产品质量法以及消法中未有明确规定,但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本案中原告因向被告购买汽车,同时汽车自燃造成损失,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可以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