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轿车在路上行驶时,突然看见前方一百米处停放一辆警车,当即停车下车快速跑开,其可疑行迹未能逃过警察“法眼”,经追上去测试,该男原来是酒后开车。220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被告徐新福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29921时许,徐新福酒后驾驶牌号为“苏NF9670”轿车,沿沭阳县沭城镇青岛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与学府路交叉路口西侧约100米处,遇到沭阳县公安局警车停在路边,便下车跑进附近巷中。这个人怎么停下车突然跑了?执勤民警感到很蹊跷,疑窦顿生,赶紧追上去将徐新福拦住进行盘查,并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数据显示其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8mg/100ml),遂被带至沭阳县仁慈医院提取血样送检。经宿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送检的被告人徐新福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54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新福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新福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予以支持。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