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白领下班回家,孰料,楼梯口遭遇持刀劫匪。对峙1个多小时,女白领被劫走2万余元后脱身。因涉嫌抢劫罪,犯罪嫌疑人倪某、乔某被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双方对峙一个多小时  劫匪得手后居然“致歉

 

董悦(化名)是扬州一公司白领,家住美琪小区。去年920日晚上9点半,她像往常一样,下班开车回家。当她走到单元门口准备上楼回家时,突然身后窜出一男子捂住了她的嘴,并把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不要吱声,我们只要钱,不要人。” 董悦从未见过这阵势,顿时吓得六神无主,任由男子将自己拖到楼梯对面的树丛里。待冷静下来,董悦才发现除“持刀男”外,还有一个穿着格子外套的男子,他没有拿刀。

 

“持刀男”让董悦交出包,董悦不肯,只递上了钱包,“我就这么多钱。” “怎么可能,我们跟了你这么长时间了!”“持刀男”不信。 “少跟她罗嗦,车钥匙拿来。”“格子男”强行要走了董悦的轿车钥匙。随后,两人把董悦劫持到轿车后排座上,并从董悦钱包里翻出1000元现金和几张银行卡。然而,两人并未就此罢休,继续索要银行卡密码,董悦不肯说,两人便用绳子捆绑住董悦手、腿,持刀威逼。 为尽快脱身,董悦说出了其中一张银行卡的密码。记下密码后,“持刀男”去取钱,“格子男”在车上看着董悦。当晚11点左右,“格子男”接到“持刀男”取钱成功的通知后,解开董悦身上的绳子,“致歉”离开。 因担心被报复,直到案发第二天中午,董悦才在朋友的劝说下,到派出所报案。 当月22日晚8时许,“持刀男”倪某和“格子男”乔某在南京一网吧内被抓获。两人归案后,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庭审还没开始  劫匪母亲已泣不成声

 

近日,邗江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两被告的父母及亲戚分别从盐城和延安赶来旁听。庭审还没开始,倪某的母亲已泣不成声。 上午10点多,倪某和乔某被带上被告席。倪某,1989年出生,江苏盐城人,初中文化;乔某,1988年出生,陕西延安人,高中文化。案发前,两人均处于无业状态。 庭审中,两被告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认罪。法官了解到,去年3月初,倪某暂住在扬州,在网上玩CS,认识了乔某,两人常在网上闲聊。 相识一段时间后,两人商量抢劫一事,决定“干一票”弄笔钱,并给“行动”起了个代号—“A计划”。起初,两人只是把“A计划”当做玩笑,没放在心上。但后来,倪某钱不多了,又萌生了实施“A计划”的想法,然而,当他再次提及此计划时,乔某没有表态。

 

去年9月初,倪某再次提议,绑个开车女,抢些钱。乔某默许了。于是,倪某开始踩点。期间,倪某发现董悦经常独自开车晚归,便决定把她作为作案目标。随后,他将这个情况告诉了乔某。 当月16,乔某从西安来到扬州,第一次见到倪某。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先后4次到小区内踩点。 案发前一天,两人准备动手,但因害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董悦上楼。回去的路上,乔某劝道,“咱们算了,大家都没这个胆子。”没想到,这句话刺激了倪某,他决定赌一把,“明天再试一次,如果不行就算。”第二天,两人经事先分工,带着绳子、刀等作案工具,实施抢劫,劫得2.1万元后,逃到南京。

 

法庭审理后认为,两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两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两人均属主犯,但倪某所起的作用大于乔某,量刑时应有所区别。最终,因犯抢劫罪,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并处罚金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对话劫匪】 抢劫,为了面子和义气?

 

法官:为什么抢劫?

 

倪某:说不清,一时糊涂。当时手里也有点钱,准备去南京看女朋友,就想抢一笔。 乔某:为了义气、面子,先前也劝他不要干,但后来他执意,既然答应他了,不去的话,会被人笑。

 

法官:作案前,你们俩是第一次见面?怎么准备作案工具的?

 

倪某:是的。以前是网友。这是第一次做坏事,,就带上绳子和刀。 乔某:都是倪准备的。我跟着。

 

法官:作案目标是怎么选择的?

 

倪某:以前没想过这事,就那几天,突然想抢劫,就随便选了个经常晚归的开车女人,女人反抗能力差。

 

乔某:倪说她有钱,我们就抢她。

 

法官:作案时有没有害怕过?

 

倪某、乔某:害怕,怕她大声呼救。

 

法官:现在什么感觉? 倪某:还没反应过来,后悔都来不及。

 

乔某:在车里劫她钱时就后悔了,不该一时冲动做坏事,对不起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