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邮市法院采取四项务实措施,深入贯彻最高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2011年共审执此类案件619件,调解撤诉率达67.6%,执结率和执行标的额到位率均超过95%

 

快字为先,努力畅通司法渠道。组织审判人员认真学习最高院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依法妥善审理好民间借贷纠纷作为当前法院工作重点,加快各个环节的司法效率,切实做到快立案、快保全、快审理、快执行,相关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下降4.1天。

 

稳字当头,妥善化解涉诉争议。高度重视民间借贷纠纷背后隐藏的群体性、突发性矛盾因素,加强风险评估防范,制定处置化解预案,针对个别原告众多、被告集中、标的巨大、弃厂逃债等特殊纠纷,迅速推进协调联动、情绪疏导、信访稳控等维稳举措,维护审判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先后稳妥化解两件债务人近百人的群访事件。

 

区别对待,着力强化审执措施。准确把握国家经济政策精神,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采取针对性的协调化解和司法处置方案。对合法借贷关系,加大协调力度,维护正当权益,对不规范的借贷行为,正确把握政策尺度,努力做到依法公正与妥善合理的有机统一,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加大惩戒力度。

 

深入调研,积极提出司法建议。进一步拓展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努力从个案、类案纠纷的审执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角度,为市委决策提供科学参与,为规范民间借贷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