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镇江中院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十六条规定》。

 

《规定》包括完善为民措施、深入一线调研、深化司法公开民主、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以及强化反腐倡廉等六个方面十六项具体内容。

 

完善为民措施。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各项服务措施,做好导诉、咨询解答、立案登记等工作,做到进门有接应,办事有引导,咨询有解答。公布院、庭长接待日,落实来访事项依法释明、交办、转办、督办、回复制度。加强乡镇、街道及社区诉讼服务站点建设,依托诉讼服务站、巡回审理点,完善巡回审判措施,做好巡回审判工作。

 

深入一线调研。坚持“一线工作法”,领导带头带案下访,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多到基层一线现场办公,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深入开展 “三解三促”活动,两级法院领导每年安排一至二个月时间,深入基层调研。每年至少安排5 7 天时间驻点调研,多与群众沟通,体察民情,化解矛盾,同时不给基层和群众添麻烦,杜绝层层陪同以及扰民、劳民现象。

 

深化司法公开民主。扎实推进“阳光审判”,以党务公开促进司法公开。健全完善新闻发布会与新闻发言人、裁判文书上网、互联网庭审直播、法院开放日等制度。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高度重视特邀审判监督员工作,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建立健全民意沟通长效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改进会风文风。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不必要的不开,能合并的合并,严禁到景点、高档酒店召开工作会议。严格控制全市性会议,确需召开的原则上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从简布置会场,开短会,讲短话。条线会议一般由所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领导一般不出席条线会议。精简文件、简报数量,规范报送程序。行文言简意赅,条理清晰,力戒奢华空泛。对于上级通知一般不再以通知形式转发,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现象。

 

厉行勤俭节约。简化接待工作,上级领导或友邻单位同志来院,不张贴悬挂横幅,不打电子屏滚动标语,不摆放花草,不赠送纪念品,不用警车“开道”,不超标准接待。坚持节电、节水、节约办公费用,严禁超标准配备车辆,杜绝公车私用,警车他用。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审判办公场所的改造、扩建做到科学合理、简洁适用,防止资源浪费。

 

强化反腐倡廉。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禁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加强廉政教育和相互监督,坚持依法办案,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审慎对待亲情友情和社会交往,从严教育、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坚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