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村长”被拘了
作者:刘伟炜 李娅斌 发布时间:2013-02-18 浏览次数:295
接近年底,邗江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日前对一“老赖村长”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江都市某村村民委员会及该村办企业铸钢厂自2000年起至2012年1月,先后9次向张某某借款9.56万元。2012年3月,江都市人民法院判决该村及村办铸钢厂给付张某某本息计16.27万元。判决后,虽经江都法院多次执行,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执行未果而多次中止,导致张某某认为法院“官官相护”而不断上访。2012年11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提执该案,并裁定由邗江区人民法院执行。
面对如此棘手的案件,执行法官经过大量调查,发现铸钢厂已倒闭,而委员会每年土地出租都有一定的收入。但由于该村的主要负责人支书兼村长朱某某以该村穷、入不敷出、无力偿还等种种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当要其提供相关账册时,其一直拒绝提供。甚至发展到电话不接、传唤不到庭、不与法官见面,致本案的执行一度陷入被动的局面。面对“老赖村长”,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拘传,均不见他的人影。近日,当“老赖村长”在家中正享用美餐时,被执行干警抓个正着,将其拘传至邗江区法院。经教育,其仍表示不同意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当即对其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