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都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案件被告人李某光天化日之下对其亲嫂拔刀相向,欲将其嫂杀害,并在数刀乱捅之下导致其嫂全身多处受伤。

 

李某与其嫂陈某多年前因房间距问题而积下矛盾,并一直未得到化解。两家人虽为亲戚,但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来往。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称:“我嫂子在外面经常说我坏话,说我身体不好,不能干活赚不到钱,我就一直对她怀恨在心,已经有几十年了,我很久以前就想如果有一天她把我逼的没法活了,我就不让她活。”就这样,李某与陈某之间的矛盾和猜疑越积越深。

 

2012101519时许,李某听到陈某在其邻居徐某家聊天,当即怀疑陈某又在说他坏话,顿时怒火中烧,长久以来的怨恨涌上心头却无处宣泄,李某当即歹念顿生,在家门前水泥路上携带一把水果刀伺机杀害陈某。

 

当陈某从徐某家出来向东步行途经李某家附近时,李某乘陈某毫无防备之下用手卡住陈春芳的咽喉,将其摁到在地,并且疯狂地用随手携带的水果刀捅其头部、颈部、腹部数刀,并对陈春芳说:“我先把你捅死,然后我再死”。

 

听到陈春芳喊救命,邻居徐某出去一看,见陈某被李某摁到在地,并且满脸血迹,徐某当即大声呼喊近邻帮忙,最后在几位近邻的帮助下,才将李某从陈某身上拉开,并将浑身血迹的陈某送至医院进行抢救。

 

事情发生后,李某在亲戚乡邻的力劝下自行到公安机关进行了自首,并如实地交代事情发生的经过,也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后悔不已。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李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自己有精神病史,并经医院鉴定其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法院在考虑其有自首情节并且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情况下,最终对李某的行为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