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背景】2011年,在被誉为中国经济领域的“奥斯卡”、由中央电视台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中,常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峥嵘领取了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奖杯。自此活动开展12年来,常熟法院是全国法院系统首家获此殊荣的单位。不仅在服务小微企业常熟法院能动司法作出了应有的司法服务,在审判、执行和信访等领域常熟法院也积极履行着司法职能。日前,常熟法院海虞法庭被表彰为苏州市优秀人民法庭,辛庄人民法庭庭长邵卫刚被表彰为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在全省率先实行的人民法庭“一镇一庭”的试点工作获得了上级法院认可,记者特此专访了常熟法院院长张峥嵘,了解了人民法庭建设中的特色工作。

  记者:2008年,常熟法院在全省率先实施人民法庭“一镇一庭”试点工作,三年来这项试点工作进展如何?

  张峥嵘:常熟法院原设有五个基层人民法庭,随着乡镇的撤并,辖区群众对司法为民的需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司法的要求愈发强烈,法院党组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就法庭调整设置的建议向市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及时汇报。同时,加强与人大、政协和有关单位、乡镇的沟通、协调与联系,寻求各界对法院基础建设的大力支持。2008年7月,常熟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常熟市政法系统基本建设三年规划,着力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基础建设。同年10月,省法院批复同意在常熟法院开展“一镇一庭”试点工作。2010年10月至今,尚湖、辛庄、开发区、虞山法庭先后落成启用。目前,古里法庭已完成选址,即将开工兴建。预计今年实现“一镇一庭”的目标。

  在这项工作中,法院加强整体合力,着力融入党委政府联动工作机制。各人民法庭不断发挥审判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作用,以《法庭工作简报(通报)》、《涉诉矛盾分析报告》、专题汇报等不同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通报重大案件审理进展等工作情况,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定期参加每季的综治、司法工作碰头会,积极融入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参与机制和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法庭与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保持常态工作联系,通过“庭所共建”定期开展矛盾排查。通过扎实工作,自去年以来,梅李法庭、支塘法庭、开发区法庭、虞山法庭无改发案件,审判质效指标不断优化。

  记者:在加快城乡一体化工作中,人民法庭的责任重大,法庭应当如何提升自身司法能力应对新的司法需求?

  张峥嵘: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新进人员的培训基地、审判骨干的成长基地、后备干部的选拔基地”作用,三年来,法院坚持将招录的38名公务员派驻法庭工作,院机关轮岗至法庭工作40多名,法庭轮岗至院机关工作30多名。同时出台《关于“新常熟法官”培养计划》,《关于开展新老法官“结对子”培养活动实施办法》,在法庭干警中开展新老法官(包括书记员)“一帮一结对子”活动,充分发挥有丰富审判工作经验的老法官传帮带作用。法院在每个法庭均组建了党支部,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以争创“党员办案先锋岗”为载体,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庭同志不断开拓“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审判”的新局面。

  以法庭开放日为载体,健全司法公开机制。以司法公开示范法庭为龙头,实现“阳光司法”。大力推进庭审“三同步”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截至目前,除即将要搬迁新址的兴隆法庭外的七个人民法庭,均达到了“三同步”的要求。去年以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人民法庭70人次,普通群众走进法庭500人次。

  记者:基层稳,则全局安。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派驻机构,处在司法服务最前沿,如何在服务大局中发挥优势?

  张峥嵘:人民法庭设在基层,扎根在基层。法院坚持进一步深化便民利民工作。以公安驻村警务室、乡镇巡回审判点“村村都有审判点”为平台,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方便群众诉讼。去年以来,各人民法庭进行巡回审理465次;以假日法庭、双休日和夜间值班、工作法官值班为载体,全天候为群众诉讼创造一切便利;以法庭诉讼服务站为枢纽,全方位为群众诉讼提供一站式服务;以简易程序为司法为民切入点,不断满足群众司法期待。去年以来,人民法庭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0.24%。以诉前调解为着力点,切实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去年以来,人民法庭诉前调解成功率为99.30%,一审息诉服判率达97.02%。

  进一步推进和谐共建工作。全院各人民法庭在有关社区、村、学校建立和谐共建点20个。去年以来,海虞法庭共建联系点方浜村成为“无讼联系点”,共建成效明显。他们与辖区各派出所、司法所建立了“庭所共建”机制。通过联系点指导法官工作制度、定期联络制度、法制宣传制度的建立健全,不断把共建活动推向纵深。去年以来,各人民法庭主动参与辖区政府协调处理各类重大纠纷40多起,深入联系点接待群众咨询超过500人次,调处各类纠纷近300多起。建立驻村联系法官工作点(与司法协理工作联系点合署办公),坚持做到“六个一”:即法官与村官一对一联系制度,联系法官每月到村工作一天,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法律宣传或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每季度参加一次村两委召开的会议,每半年走访回访一批村民,每年撰写一篇调研体会文章或蹲点日记。全面推进法官“进学校”活动,法庭庭长都兼职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每年给学校上法制课不下于四次,不定期地组织法制宣传栏巡展到各学校。这些工作的展开,有效地扩大了人民法庭的影响、让人民法庭工作更贴近了广大人民群众。支塘法庭被评为“全省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尚湖法庭、支塘法庭被苏州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支塘法庭被评为“苏州市十佳青年文明号”,尚湖法庭、海虞法庭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单位”,梅李法庭、支塘法庭被评为市委市政府“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十佳基层站(所)”……

  记者:感谢张院长接受采访,祝愿常熟法院在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继续创出特色打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