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一早,如东法院岔河法庭门前围着数十名工人模样的男子,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我们今天就要坐火车回老家了,走之前大伙儿商量好了,一定要当面向法官同志们说声感谢,是你们让我们过上了一个安心年!”领头的一名男子两手分别紧紧握住叶德钧庭长和丛远如法官的手久久不放。

 

201211月份,如东双甸镇李某夫妻两人开办的服装厂因经营不善,共拖欠34名工人10万余元的工资款以及康某、缪某的11万元借款、工程承包方许某30余万元的工程款。为此,李某夫妻出逃躲债。34名盐城地区来通务工人员眼睁睁看着辛苦一年的“血汗钱“没了着落,心急如焚,一起到辖区法庭要求立案。此时,债权人以及工程承包方也找到法庭分别讨要借款和要求优先支付工程款。面对三方面错综复杂的矛盾,法庭一边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情况,联合做好安抚工作,一边迅速对厂房设备进行保全,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资产的流失。承办法官丛远如在随后的调查中获取信息:一个当地计划投资1500万元的项目因没有合适的土地、厂房而未能实际到位。丛法官敏锐地抓住了这个契机,约请投资商、村镇干部、四案的原告,并通过多方查找,劝回了外出躲债的李某,组织联合协商。最终各方采纳了法官的建议,签订了土地、厂房的租赁合同,并约定由投资方以支付租赁费用的形式将上述所欠款项分别偿还。

 

闲置资产得到了盘活,投资项目得到了落实,工人权益得到维护,四起案件也顺利解决。办案法官从“就案办案”的传统困囿中超脱出来,追求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着力于实质性解决纠纷,从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