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现为民、务实、清廉的党风廉政建设,海安法院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弘扬新风正气,力求以过硬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做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

 

强化宗旨意识。该院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问题、审案子、做工作都坚持从群众立场出发,充分考虑群众利益,不断强化司法便民意识,克服纯粹业务观念的错误倾向,突破原有的坐堂问案传统,深入基层,充分发挥司法主观能动性,主动开展调研、沟通协调,切实做到让基层人民群众“见得到人,联系得通,办得了事”。

 

树立亲民形象。该院干警坚持多走基层、多进村居、多访民情,除了第一时间从源头消除矛盾滋生隐患,还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他们主动深入村居与特困群众结对朋友,做好特殊人员情况登记(包括经济特别困难的当事人、患有精神障碍的当事人、父母离异儿童等),通过定期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直观了解基层群众所需所求所盼所望,为他们送去大米、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力所能及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保持清正廉洁。该院以开展“抓‘三在’、促落实、保‘双超’”活动为契机,以“争创群众满意法院,争做群众满意法官”为目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活动。抓住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科学设置三张表:年初一份“廉洁责任状”,平时一套“群众测评表”,年终一张“清正成绩单”。全元上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创新优化工作机制,提高机关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