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水无香,做一个大写的法律人
作者:张磊 发布时间:2013-02-05 浏览次数:1350
在法律的帝国里,法官是帝国的王侯;
在道德的帝国里,法官也应是帝国的王侯。
公正—人民法官职业道德之本
法律是善良和正义的艺术。
法官是否公正决定了法律的生命力和法院的公信力。公正是个人的美德,然而对于法官,公正是最基本的素质,缺乏公正意识的法官不是真正的法官。对法律不可动摇的忠诚,具有坚强的守法精神和勇敢的护法品格,正是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
正事先正人、正人先正心,没有公正的司法是可怕的,会让道德底线一溃千里;没有公正的司法是凶猛的,会让最基本的社会公平荡然无存。出现“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正是因为法官丧失了起码的公正底线。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的实现离不开人的因素,一次不公正的裁判等于污染水源,其危害是极其巨大的。人民法官应牢记主持公平与正义的使命,真正做到泰山压顶不弯腰,让正义看得见,让正义不迟到。
廉洁—人民法官职业道德之基
勿以恶小而为之,是我们必须铭记的警训。
孔子担任鲁司寇时“至清廉平、赂遗不受、据法听讼、无有所阿”,宋代理学大师朱熹认为法官应“律己廉公、执重勤谨、如临渊谷”。的确,法官应该是带着镣铐跳舞的舞者。如果廉洁这条底线出了问题,“受外界之引诱,物欲之蒙蔽,舞文弄墨,徇私枉法,则反而以其法学知识为其作奸犯科工具,有如为虎添翼,助纣为虐。”这必将导致司法良知的泯灭,社会良心的丧失。
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廉洁的法官“吃的是法条,吐的是判决,输出的是正义”。而不廉洁的法官“吃的是当事人,吐的是颠倒黑白的法律文书,输出的则是不正义”。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司法的根基因此会动摇。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分,我为人不值一分”。只有坚持这样的操守,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小节不可失,小节不放纵”,方能不越过廉洁司法的底线,方能对得起胸前耀耀法徽、头顶灿灿国徽。
为民——人民法官职业道德之魂
“只有热爱人的人才可以审判人”。
我们的司法权来自人民的授予,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我们事业的根本。人民法官为人民,应当作为法官永恒不变的政治信仰和法律信仰。
多一点点微笑,多一点点耐心,可以让法律更有温度。心里想着群众,感情亲近群众,言行尊重群众,司法才更具有人文关怀,受伤的社会关系方能更好修复。
为人民司法,靠人民司法。人民法官应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一言一行时时刻刻体现“亲民、便民、利民、护民”, 法院和法官的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将会更高和更重。
法律人一定要有法律的道德,才有资格来执行法律。法官是正义的看门人,实现正义的过程,无论是法学修养还是品格修养,均同等重要。只有坚守基本的道德良知,坚定法律的信仰,方能保障正义。公正、廉洁、为民,我们谨记;慎初、慎欲、慎微、慎独,我们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