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妈妈“被失业” 原是公司注销惹的祸
作者:曹竹园 发布时间:2013-02-04 浏览次数:294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劳动权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即将临盆的准妈妈小陈最近心情却跌落到了谷底,因为她遭遇了用工单位“巧妙”解除劳动合同,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失业”了。由于原先的公司注销了工商和税务手续,变身成为另一家公司,原先的用工主体已经不存在,有苦难言的小陈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将原来的三个老板诉诸到了海门法院,以期还自己一个公道。
2010年,小陈与一家珠宝行的老板李强(化名)签订了劳动合同,在珠宝行内进行销售工作,每月除了基本工资之外,还根据业务量进行提成。过了几个月,小陈和其他几个售货员被要求去另一家新开的珠宝行工作,这家珠宝行的老板是李强的妹妹李丽,让小陈有些不解的是,老板李丽很少到店里来察看生意。之后小陈得知,李强的妻子郭慧也开着一家珠宝行。虽说这三家珠宝行各有各的老板,实际上李强对三家珠宝行进行全权负责,店员的调动也都在三家珠宝行内部进行。
2012年中旬,小陈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在高兴的同时并没有放下工作,而是坚持去上班。渐渐的,她感觉什么地方好像有点不对劲。先是店长找她谈话,让她自己辞职,她拒绝了。之后老板李强在开店内会议的时候提出,像她这样因为怀孕上班不化妆违反了店内的规章制度,发现一次扣两百,让她签订一张不化妆就扣钱的协议书,并且对小陈说,几次一扣她的工资就没有了,不如早点辞职。面对李强的要求,小陈再次坚决地拒绝,并没有在协议书上签字。没多久,小陈发现,店内的店员们好像都被“暗示”了什么,全都不和她说话了。为了给孩子多囤些奶粉钱,小陈顶着重重压力,每月的业务考评成绩并没有因为顶着个大肚子而受到太大影响。
2012年11月初,李强的珠宝店要改为进驻到某大型商场的柜台内,店内的设施要进行搬迁。此时,店长通知小陈,她一个大肚婆搬东西也不方便,索性在家休息两天,搬完柜台后再通知她去上班。报着感激的心,小陈在家舒舒服服休养了好几天,却一直没有收到要求复工的通知。
半个月后,忐忑不安的小陈赶到商场的珠宝柜台内一问,顿时傻眼了,原先店里的员工都继续在柜台内上班,唯独没有通知她。店长告诉小陈,以后都不用来上班了,她就这样被“巧妙”地辞工了。由于李强、郭慧、李萍的三家珠宝店在合并进驻商场前分别办理了相关的工商和税务的注销登记,所以原先小陈工作单位的用工主体已经不存在,小陈想维权是难上加难。
再过一个多月孩子就要出世了,但10月份的工资和9月、10月的业务提成小陈还没有拿到手,还毫无预警地“被失业”了。越想越胸闷的小陈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让法院把自己应得的钱要回来。经过海门法院民一庭法官的大力斡旋,小陈和被告李强、郭慧、李萍最终达成调解,终止双方劳动关系,一次性获得工资、奖金、经济补偿金等福利待遇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