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先生的儿子丁丁(化名)刚满3,模样可爱,是亲友公认的“小帅哥”。但最近丁丁因为太帅竟引出一场官司——丁先生发现,在拉手网上,丁丁的照片未经允许被扬州某摄影公司用来当作宣传图片。丁先生认为,摄影公司侵害了丁丁的肖像权,便以丁丁的名义将拉手网和摄影公司告上法庭。

 

3岁宝宝照片上了广告

 

去年夏天,丁先生在扬州一家儿童摄影馆给丁丁拍了一套写真。一家儿童摄影馆主动找上门来,想买下丁丁的照片用作摄影馆的宣传照。丁先生答应了。 去年10月初,丁先生在拉手网上团购时,无意间看到扬州某摄影公司发布的儿童摄影团购广告。广告所用的图片,正是从丁丁写真集里选取的。 “没有经过我们允许,就随便盗用我家小孩的照片!”丁先生将这家摄影公司及拉手网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5万元。

 

摄影公司赔偿7000

 

近日,邗江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拉手网表示,网站没有实质审查义务,并不知道摄影公司的广告照片是侵权照片,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拒绝出庭应诉。而该摄影公司则委托职员出庭。 摄影公司表示,他们在一家网站上看到丁丁的照片,很喜欢,就从这家网站上拿来使用,并没有想到征求当事人的意见。接到丁先生的电话后,摄影公司就不再使用丁丁的照片了,同时,也撤下了在拉手网上刊登的广告照片。 法庭上,摄影公司主动赔礼道歉,请求丁先生看在侵权时间不长,公司没有因此获得多少利润的份上,对索赔的金额做出让步。对此,丁先生表示接受。 经法官调解,双方当庭达成协议:摄影公司一次性赔偿丁丁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