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近年来,泗洪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审理各类案件,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司法能力,落实便民举措,依法促进泗洪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泗洪法院成立由党委、政府为主导,以法院多部门形成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构,负责诉调对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督察,将责任明确到个人,同时切实落实联系会议制度与信息通报制度,共同制定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有序开展的制度和措施。启用诉调对接软件,规范诉调对接工作,实现无缝对接。建立委托调解成功案件奖励办法,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积极性。在村居聘任司法协理员,提高矛盾化解工作实效。           

 

抓好新民诉法及刑诉法实施工作。成立学习领导小组,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操作性强的学习方案,将学习活动进行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引导干警不断强化人权保障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自觉适应民诉法、刑诉法修改对审判执行工作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新问题、新要求。准确适用法律,抓好小额速裁工作、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集中审理工作。

 

落实便民举措。泗洪法院建立了文明接待制度、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相关制度,积极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审判工作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加大民生案件审理力度,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完善信访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及执行救助基金制度,保护弱势群体利益。抓好信访接待工作及初信初访化解工作,加强生效案件的法律释明,减少信访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