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与保险公司联动调解 当事人当天拿到赔偿款
作者:孙晋仁 发布时间:2012-01-09 浏览次数:317
2012年1月6日,在吴江市人民法院,新吴江人王某拿着7600元的赔偿款,连说了三个想不到,一是想不到法院当天立案当天调解、二是想不到当天处理结束并拿到赔偿款、三是肇事方在法官的劝说下还适当给予了补偿。
2011年10月15日,来自安徽的新吴江人王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汽车驾驶员张某负全部责任。王某治疗终结后,因赔偿事宜与张某协商未果,无奈之下于2012年1月6日到了法院。王某担心的是,马上就要回老家过春节了,要是法官通知开庭怎么办,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吴江法院的法官提出了能否早日处理的想法。
吴江法院在核实了王某的情况后,认为其属外来务工人员,立即启动绿色通道,立案庭优先立案,缓交诉讼费用,民一庭由资深法官受理,并且启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联动机制,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当日派员调解。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受害者王某与肇事者张某及保险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因保险公司赔款受审批等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在短期内到位,法官在做了肇事者张某的大量工作后,张某表示为了让王某安心回家过年,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由其先行垫付,并另外给予王某一定的补偿。王某表示,虽然在吴江遭遇了不幸的事故,但还是能开开心心回家过年,多亏了法院,多亏了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