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劫千里 途中智取获救
作者:孙海雷 耿贵贤 发布时间:2013-02-01 浏览次数:463
一女子驾车在杭州停车场等待老公下班遭两歹徒劫持,机智应对途经江苏射阳高速收费站逃出车。1月25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抢劫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苏家鹏、王政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四万五千元。
2012年7月的一天,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市石河街道无业人员王政强因欠别人钱,向同街道的无业人员苏家鹏借钱,苏家鹏提出自己没钱,可以进行抢劫,王政强表示同意,后两人多次计议到杭州去抢开车子的单身女子。
2012年7月20日,两人准备了水果刀、绳子、眼罩、纱布等作案工具前往杭州,寻找目标准备抢劫。7月24日下午,两人至杭州市下沙物美大卖场北侧的停车场内。此时,在附近一家公司任会计36岁的张秀勤,下班后,像往常一样开着红色别克轿车到停车场,等待老公下班一起回家。
傍晚6:40左右,张秀勤打扫车上的灰尘时,趁她打开左侧后车门之际。突然,在不远处的两人冲上出,分站在她的后车门两侧。苏家鹏迅速将张秀勤往车里面推,推进去以后,持水果刀顶住她的脖子,威胁说:“不准讲话。”并找出车钥匙,王政强则跑到前排驾驶室,发动车子将车开到一处偏僻路段,苏家鹏取出早已准备好的绳子,将张秀勤的双手从前面捆绑起来后,又用纱布将她的双眼蒙上,戴上眼罩。两人驾车带着张秀勤上了高速公路一路向北逃跑。
张秀勤十分害怕,知道自己遭遇绑匪了,她强迫自己镇静下来,在苦苦思量对策,答应绑匪一切要求让其放松警惕。苏家鹏打开张秀勤车内的拎包,见有人民币400元和银行卡等,即言语逼迫张秀勤说出银行卡密码。“两位大哥,我身上没有多少钱,银行卡里有一万多元,车子全给你们,只要不杀我。”张秀勤战战兢兢地说。途中,张秀勤提出要上厕所,让他们解开眼罩和手上的绳索,但他们只给张秀勤解开眼罩。由于是夜间,车子下了高速停在了无人的小路边,张秀勤无法呼救只得作罢,王政强对车号牌进行了修改。
继续上高速行驶,“给她吃安眠药,让她睡觉。” 张秀勤十分“配合”。 苏家鹏把事先准备好装安眠药的胶囊塞到张秀勤嘴里,张秀勤将胶囊悄悄藏在舌根下后,给她喝水时佯装咽下去,趁没有注意,吐出安眠药,装着药力上来睡着了。过了一段时间,苏家鹏给她解开了的眼罩、纱布、绳子。
当轿车行至南通市通州区刘桥出口时,苏家鹏让王政强将车开出高速公路取款。后在建设银行南通市刘桥分理处,王政强下车持张秀勤的银行卡从取款机上取出人民币13500元,苏家鹏在车上看着张秀勤,无奈张秀勤继续装睡,又驾车上高速公路继续向北逃跑。
次日凌晨,当车行驶至沿海高速江苏射阳县境内时,车辆要加油了,张秀勤心里盘算着如何逃出去。加油时,王政强发现高速公路通行卡丢失,两人便商量在前面的收费站补办卡。张秀勤觉得要抓住这个机会。车子行驶到射阳收费站时,一直躺着的张秀勤悄悄地坐了起来,趁车内只有苏家鹏一人控制其之机,提出要水喝,苏家鹏站起来手伸到前面副驾驶座前拿水,乘机打开车门冲向收费站呼救,苏家鹏欲拉回张秀勤未果,一看不妙,赶忙叫王政强上车冲破阻隔桩,驶上了高速,收费员立即向警方报警。
两人继续向北逃窜,行驶中苏家鹏将拎包内的人民币400元占为已有,其余物品抛至车外。凌晨2时许,当车辆行驶至江苏滨海县蔡桥高速公路出口时,两被告人驾车冲下高速,并将车辆抛弃蔡桥镇新沙村境内的一水稻田边。两人乘坐其它车辆回到家中,警方在大连将两人抓获。
经价格鉴定,别克牌轿车价值人民币73100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被告人苏家鹏人民币2400元、王政强人民币500元,被告人苏家鹏妻子退出人民币11000元。现金连同车辆均发还给受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家鹏、王政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文中受害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