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是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兑付工资的时候,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高度关注民生案件,力求尽可能用最简化方法、最便民措施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稳定改革发展大局。  

 

镇江市某建筑工程公司欠周某等农民工工资近100万元,导致50多名农民工无法回家过年,2013128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设立在镇江市清欠办的清欠农民工工资诉前调解工作室通过诉前调解,促使农民工与施工方镇江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及建设单位江苏某港务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由建设单位江苏某港务有限公司筹措资金,于131日前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能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131日,92万元筹措资金到位后,京口法院立刻通知周某等人来到法院,由陈林副院长带头,和立案庭庭长韦雷亲自将92万元的支票交给了周某,并叮嘱大家取款时注意安全,早日回家。农民工们拿到欠款后感激涕零,甚至开心地大呼:“终于可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