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日、24日、28日,靖江市法院三次开展夜间集中执行行动,力破执行难,有力地震慑了被执行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维护春节前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增强执行威慑,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兑现,靖江市法院执行局利用部分长期在外打工或躲债的被执行人回家过年的时机,一月下旬以来,每周集中二至三天的时间开展夜间执行会战。在法警大队配合下,根据事先拟订的行动计划,执行干警奔赴全市各镇,对包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融借款、赡养纠纷、民间借贷等长期拒不履行或难以查找被执行人的案件开展集中执行。夜间执行从晚上7点半钟开始,直到次日凌晨。

 

执行中,执行干警对不同情形区别对待。对被执行人在家的均传唤到法院进行执行谈话,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对被执行人不在家的则将传票交由其同住成年家属代收,要求被执行人按时到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履行义务;对被执行人家中无人的,则在显著位置张贴了传票,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文明执法,注重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宣传法律,并与当地基层组织成员一起做说服解释工作,促使其转变态度,自觉履行;对拒不申报财产、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在劝说无效后采取强制措施。

 

夜间集中执行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天共出动干警 81人次,动用警车16台次,司法拘留6人,罚款2人,扣押车辆1台,执结案件60件,执行到位金额400余万元、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