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总结“八句调解法”传承司法能力
作者:王中秋 发布时间:2013-01-31 浏览次数:371
建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在多年的诉前调解工作中凝练自身智慧,总结出“八句调解法”,打造出具有自身特色、富有成效的调解工作品牌。
耐心倾听、巧妙沟通;注重称呼、拉近距离。在与当事人交流中注意细节,以诚心、耐心换取当事人的真心;以一个亲切的称呼搭建彼此沟通的桥梁,拉近彼此的距离,了解当事人的需求,为调解工作打下良好的开端。
尊重民俗、选择场所;持之以恒、趁热打铁。在调解中注意法律与公序良俗的统一,在坚持法律至上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当地风俗和民族习惯;在疏通当事人心理时,坚持持之以恒的态度,全面了解纠纷的实质,抓住矛盾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
巧借外力、促成调解;加重责任、促成履行。活用“六大调解网络”,借助行政机关、执法机关职能化解当事人的纠结,满足当事人的需求,以促成调解;在调解结果中载明,不自动履行将导致的后果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义务人自觉履行义务,保障调解结果的权威和效力。
言调身教、以身作则;清正廉洁、不偏不倚。法官在调解中既要让当事人听其言满意,所有的调解意见都坚持客观公正,不偏不倚,也要让当事人观其行满意,做到清正廉洁,树立公正、公平的良好形象,注重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彰显司法的权威,以公正的立场化解矛盾纠纷,以严明的司法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