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临近春节的特殊时期,为切实抓好春节前后党风廉政建设,丹阳法院积极开展七项活动,构筑廉政建设“防火墙”。

 

“查廉状”,落实廉政责任。根据年初领导班子成员与党组书记、院长,中层正职领导与分管院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状》的目标要求,政治处、纪检监察部门从领导作风、审判纪律、工作作风、廉洁司法、职业道德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积极检查廉政责任状落实情况,切实加强监管。

 

“述廉职”,接受干警监督。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向干警述职述廉,报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接受干警的评议,落实干警的自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谈廉心”,进行思想预警。组织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帮助干警算好政治荣誉、个人前途、家庭、经济收入四笔帐。在此基础上,在全院开展纳谏谈心和诫勉谈话活动,院领导与中层负责人、中层负责人与庭内干警进行廉洁从警谈心,早打预防针,早敲警示钟,提醒干警自警自重。

 

“承廉诺”,增强自我约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规定,每名干警人人向组织递交“廉洁司法、廉洁从警”承诺书,切实加强行为规范和行为约束。

 

“发廉信”,筑牢家庭防线。向干警家属发“家庭助廉公开信”,把党风廉政建设延伸到每个干警家庭,让家属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纪律作风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家庭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特殊作用。

 

“查廉纪”,规范干警行为。组织干警对执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要求干警认真执行文件中提出的“三个禁止”的要求,加大对守纪情况检查的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

 

“建廉档”,加强全面监管。给全院每个干警建立廉政档案,对干警及其家庭的重大事项、干警拒收礼贿、拒说情、拒吃请等情况记录在档,并将其纳入部门和个人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