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丰县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借力多方监督,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该院共收案5286件,结案5037件,结案率达94.1%,上诉72件,一审服判率达96.2%

 

该院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员制度,聘请了纪检监察、行政法制机关人员等熟悉法律业务的人员为审判监督员,利用他们的职能,邀请其对立案、审理、执行工作全过程监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审议重大案件、热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指定专人办理人大政协的提案、转办信访案,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与沟通,认真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邀请社会各界观摩庭审,召开“监督与司法公开”座谈会,深入到镇村、社区、企业,走访群众和信访人,发放征求意见表,健全新闻发布制度,虚心接受时候公众和社会的监督,实现与监督主体的回馈互动,优化监督成效,全力推动“阳光司法”,有效提升司法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