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平等对话赢得民众信任
作者:秦绪栋 发布时间:2013-01-31 浏览次数:335
1月29日,一场“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第十七号法庭一审终结。虽然此次判决驳回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不过相比庭前的激烈对抗,原告和第三人显然平静了许多。究其原因,除了庭审的公开透明,还在于被告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海鹰局长出庭应诉,与原告方进行了面对面的辩论,让原告和第三人都感受到了行政案件中的各方权利义务平等。
案件的原告是一家纺织贸易公司,与其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一名职工在跟单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被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肱骨骨折、腰部皮肤软组织挫伤等。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该职工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中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认定工伤。纺织贸易公司不服这一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很多地方,“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常常是“民告官而不见官”,原告担心官官相护,以为法院黑箱操作,质疑司法的公正性。不过,此案中被告一把手的出庭应诉,让原告方和第三人宽了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让各方在这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虽然最终行政案件的处理结果各有差别,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效果却非常明显。2012年,吴江区人民法院共开庭审结49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有37件实现了协调撤诉,撤诉率达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