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法院四项举措积极推进金融案件审判工作
作者:吴英 发布时间:2013-01-31 浏览次数:324
近年来,滨湖法院立足审判服务职能,积极应对金融案件变化新形势,推进四项工作举措,能动优化司法服务,全力保障辖区金融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委派专人集中审理。科学整合审判资源,将进入审理程序的金融案件纳入同一合议庭,委派专门法官集中审理。统一审判尺度,深入分析案情,及时掌握态势,确保信息反馈全面、请示汇报及时、措施灵活有效,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针对涉企巨额贷款案件,成立应急处置小组,确保两天内启动送达,多措并举完成送达。对于工作日无人值班的,利用双休时间送达;企业停产门卫留守的,采取上门张贴或留置送达方式;企业地址变迁的,通过电话联系、亲属带信等途径,尽可能完成送达。一经送达,力争一庭结案,确保案件审理公正高效。
增强信息反馈效能。注重与金融企业的沟通联系,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一方面针对银行放贷不规范、监控不到位、合同文本不明确、担保资信审查不详实、实现债权费用承担约定不明确等常见问题,适时通报,并发送可行有效的司法建议;另一方面及时掌握已出现与潜在的不良资产及涉企纠纷,对金融市场动态作出科学预案,减少企业资产流失。
构建学习互助平台。应金融企业邀请,通过定期授课、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以案说法力度,深入推动普法宣传与企业指导工作。同时,鼓励业务法官加强学习金融专业知识,提升综合理论素养,掌握案件审判技巧,进一步提高金融案件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