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将法律文书上的权利变为现实的过程,是构建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保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泗洪法院对各种执行难的表现进行量化,统计了相关的数据和收集整理了典型的案例并深入研究剖析,扭转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 

 

建设阳光执行大厅。实现执行局独立挂牌,敞开式办公。推行全员能动执行,将关口前移,在立案、审理各个环节相互衔接配合,最大限度降低不能执行的风险,构建了以阳光执行大厅为载体、以执行快速反应、立审执有机协调配合和分段集约执行为模式的“四位一体&”阳光执行机制,使执行工作取得了极大进步,有效破解了|执行难。

 

严惩规避执行行为。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媒体曝光老赖,定期发送老赖信息,严查财产去向,奖励举报人,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依法采取罚款措施,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打击虚假民事诉讼,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与金融、工商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联合打击态势。

 

推行执行局分权集约实施执行。执行实施权与执行审查权两权分离,执行实施权内分段分权运行,不同阶段分别由不同的执行实施组实施;将执行实施权分割为执行启动权、财产查控权、财产处分权、结案审查权四项权能,分由不同的执法主体按照不同的程序行使,统一查找被执行财产线索,统一查封被执行财产,统一变现被执行财产。以集约化分段执行的模式提升执行效率,两者既强调分权制衡、相互制约,又强调相互配合、综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