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损友抢劫 潜逃8年落网
作者: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3-01-29 浏览次数:250
潘某8年前因为生活窘迫伙同两个损友拦路劫,8年后,他因再也承受不住良心的谴责和担惊受怕的日子,最终选择投案自首。近日,他被仪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
潘某出生于连云港一个农村家庭,20岁时他到仪征找工作,遇到了同龄的老乡陈某和李某,一个多月过去了,潘某一直没找到满意的工作,而陈某和李某的经济状况也很困难,在这种形势下,陈某提出抢包,李某表示同意,潘某虽然心里明白抢劫是犯法的,所以没表态,陈某见潘某害怕,就安慰他说,你不用动手,就跟我们一起去撑撑场子就行了,最后因碍于面子,潘某同意了。
2004年某晚,李某骑着一辆借来的摩托车赶来,喊潘某一起出去转转。两人便一起出去找陈某。陈某上车后又提议,“我们出去转转,看有没有好抢的。”潘某认为,既然都上车了,如果不一起去,一定会被这两朋友瞧不起,便默许同意了。当晚9时许,三人来到仪征找能下手的目标。这时他们看到,一名30多岁的女子身挎坤包,独自骑着自行车。三人便尾随在女子身后,准备伺机下手。“别动!”陈某走到女子跟前喊了一句,紧接着,他一手拽住自行车头,一手去抢女士的包。见女子抓着包想反抗,潘某上前拉住女子。得逞后,随时待命的李某载上陈、潘二人一踩油门便扬长而去。在陈某租住的房子里,三人翻开包一看,内有一部黑色手机(后经鉴定,价值300元)和4.2元钱的硬币。后手机被陈某和李某拿去卖了1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抓获,并追回赃物发还给了被害人。
2005年2月,因犯抢劫罪,李某被仪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潜逃的陈某相继落网,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而潘某却一直杳无音信,潜逃在外。2012年7月,经当地派出所做工作,潘某主动在连云港投案自首。据潘某交代,8年里,他不敢回家,在外隐姓埋名四处躲藏,后用别人的身份证在苏州一家私人小工厂里打杂工。得知同伙先后获刑的消息后,他也曾想过前来自首,但因当时孩子还小,就没有鼓起勇气。今年7月,潘某爷爷去世。因为身负罪债,潘某不敢回家,也没来得及见爷爷最后一面,直到爷爷去世,也没有回家尽孝道。这一年,潘某女儿7岁了,眼见孩子一天天长大,在当地警方的劝说下,潘某终于鼓足勇气投案自首。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潘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