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龟婿”竟是冒牌 网恋陷阱伤不起
作者: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3-01-29 浏览次数:266
仪征的小敏已经28岁了,仍只身一人,小敏妈妈丁阿姨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去年8月,小敏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找到一个“富二代”男友,并把婚期定了,没想到离婚期还有半个月时,丁阿姨却把这个准女婿送到了派出所。原来,这个“富二代”是个冒牌货,近日,李某因犯诈骗罪被仪征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六个月。
去年8月,小敏通过网络认识了李某,李某比小敏小4岁,但他说自己不介意,并开始追求小敏。李某自称父亲是个工厂老板,有车有房,而且现在的一套房子,拆迁分了6套新房。相处一段时间后,两人开始同居。不久,这件事被丁阿姨知道了,得知女儿钓到个“金龟婿”,她很放心。一天,李某突然向小敏求援,说自己有笔钱放高利贷收不回来,钱是跟别人借的,李某提出,用小敏家的房子作抵押,到银行贷30万元,多出的钱还可以继续放高利贷,小敏和丁阿姨都觉得有道理便同意了。没多久,小敏怀孕,两人便商量着结婚,并定了婚期。婚期定下之后,李某带着小敏购买结婚首饰,丁阿姨忙着操办婚礼。听李某说他的舅舅在仪征开了一家酒店,婚宴就定在了李某舅舅的酒店。筹备婚礼期间,丁阿姨多次催促李某,让他安排她和未来的亲家见个面,但都被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了。某日,李某说要买车,想让小敏贴10万元,小敏就找丁阿姨商量,丁阿姨二话没说答应了。然而,李某却一直没有安排父母和丁阿姨见面。丁阿姨起了疑心,经打听才知道,李某是个无业游民,已经结婚,都有孩子了,而且李某的父亲根本不是工厂老板,而是个普通工人。见事情败露,李某承认,他因赌博欠下了几十万元的高利贷,走投无路,才欺骗了小敏,小敏给他的30万元,都被他用来还债和个人消费了,丁阿姨报了警。近日,李某被仪征检察院批准逮捕。
仪征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案发前已归还小敏3万元,加上给小敏买首饰花了几万元,共计10万元。这部分钱暂不认定为诈骗金额,认定李某诈骗金额为20万,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