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把“软毒品”藏进小诊所的冰箱
作者:徐庆兵 发布时间:2013-01-29 浏览次数:240
近日,邗江法院审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他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11个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神秘的小诊所 冰箱里藏着大量“软毒品”
2011年4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市区医疗门诊进行例行检查,在某门诊部冰箱内发现100支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和250支盐酸曲马多注射液。
据药监专家介绍: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是人工合成的强效麻醉性镇痛药,是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强,具有成瘾性,可以从中提取出海洛因。《刑法》规定非法买卖按贩卖毒品论处;盐酸曲马多注射液则是二类精神药品,也具有成瘾性。二者都被称为“软毒品”。
一个小门诊,怎会备有这么多重点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门诊部负责人朱某交代,5年前他开始负责这家门诊部,当时诊疗范围只有内外科和妇科。2010年11月,他新招聘的管理医生马某,让门诊部偏离了“正轨”。
没谱的马医生 他说用“毒品”治腋臭赚钱
当时,这个初来乍到的马医生跟朱某商量,在门诊部搞一个治疗腋臭的新项目,肯定能赚大钱。朱某一听,来了兴致。但这个项目需要购买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和盐酸曲马多注射液。与普通药品相比,这两个药品国家有非常严格的审批手续,尤其是麻醉药品,要有专门的印鉴卡才能购买。
就在这时,朱某意外得知,在扬州某医院工作的亲戚东某认识卖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的人。原来,东某的堂弟周某就是个体卖药的。2010年底,在东某的搭线下,朱某和周某联系,购买了100支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和250支盐酸曲马多注射液。没想到冒险弄来了药,治疗腋臭新业务却毫无进展,马某也就离开了门诊部,这些药品便一直贮藏在该门诊部的冰箱内。
大胆的供货人 四处打广告卖特殊药品
能一次性提供这么多特殊药品,周某是何许人?到底还有多少药品?他的货源从何而来?稽查人员发觉事态严重,立即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局。2011年5月5日公安局正式立案,该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重大刑事案件。
在各地警方配合下,周某这条幕后“大鱼”很快浮出水面。2011年7月,执法人员奔赴陕西汉中展开抓捕行动,并在周某住处查获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910支。
经查,2010年6月至2011年7月期间,周某明知枸橼酸芬太尼、盐酸曲马多注射液为国家特殊管理药品,仍多次从医院麻醉师、临床医师、医院工作人员手中收购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合计15000多支(折算海洛因61.28克),利用网络和QQ群发布广告,通过快递向北京、江苏、四川等地进行非法销售,涉案金额30余万元。
据此,邗江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警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都属于特殊管理药品,该类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都有极其严格的管理规定,造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弊的责任人轻则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普通药店虽然没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售,但是一些含有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也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提取毒品,造成此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责任人同样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