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集中开展清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活动
作者:赵德刚 庞海涛 发布时间:2013-01-29 浏览次数:348
临近春节,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在淮务工的农民工权益,日前,淮安市两级人民法院集中开展清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活动。
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成立清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加大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和信息沟通。对涉及到重大群体性和突发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并派专人负责参与对此类案件开展的集中专项清理活动。
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搞好预防。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隐患苗头,法院将主动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通报或发出司法建议,督促他们及时进行改正并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建立“绿色通道”,提高审判效率。规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应适用简易程序。诉前调解无效的,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并在当天移送业务庭。对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一律缓交或免交诉讼费。案件审理中充分利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及时筹集资金,及时兑现。
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偿付到位。对此类案件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将放宽或不要求提供担保的条件,必要时,法院将主动依照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农民工申请先预执行的,法院将及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对于因建设单位等第三人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院将责令第三人先行支付或在裁定期限内支付,保证农民工的生活所需;对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而造成重大集访或其它极端不稳定因素的开发企业或项目,法院将在最短时间通过拍卖、质押、抵押等方式快速筹集资金来兑现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