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该院召开审判质效指标分析汇报会,在通报、点评审判质效的基础上,针对弱项指标,实行五项举措,力争实现新年审判质效“开门红”。

 

加强动态监控。每周公布催督办案件清单,发放院长提示书,督促承办人及时办理各项审限变更手续,加紧结案。每周统计调解工作数据情况,为下一步工作部署提供参考。对公告送达、重新鉴定、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案件院长亲自把关。将近年来的审判质效指标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业务部门提供区间参考值,确保审判质效良性发展。实行排期开庭,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优化考核办法。以各业务部门近三年审判质效指标数据为参考,结合省高院对基层法院的绩效考评办法,重新制定部门目标考核责任状。分管院领导定期逐个分析点评法官审判质效指标,对个人超办案件从半年一考核改为每月一考核,促进均衡结案,杜绝办案“前松后紧、突击结案”现象。

 

强化案件评查。坚持定期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重点审查影响审判质效的关键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上诉发改案件的评查分析,评查结果与业绩考核相挂钩。经常性开展庭审观摩,组织审委会、质委会委员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点评观摩庭优劣,提出整改意见。

 

注重诉前调解。根据案件性质在调解中心特设道路交通类、合同类、婚姻家庭类等专业调解工作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切实发挥花木、渔业、道路交通、沿江开发等特色巡回法庭功能,采取上门调解、预约调解等多种方式,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深化司法公开。每周公布裁判文书上网清单,加强庭审三同步工作,建立健全裁判文书上网、案件信息查询、互联网庭审直播、新闻发布等制度。聘请特邀调解员、司法协理员等,积极开展委托调解工作。加大人民陪审员参审力度,协助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