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中院出实招让农民工“带足工钱过年”
作者:赵大为 庞海涛 发布时间:2013-01-28 浏览次数:359
“感谢法院,这下我们能安心回家过年了!”1月28日,鲍某从金湖法院执行法官的手里拿回了工钱,高兴地说。这一场涉及80多名农民工68万元工资的案件,在法院、法援中心、公安、住建等多家部门合力下得以圆满解决。这是淮安法院目前开展的集中处理农民工工资清欠活动的一个缩影。
1月24日,淮安中院出台文件,要求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做好当前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专项活动。文件从立案到审判、执行等各个流程,对农民工欠薪案件处理亮出实招: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简化手续,快速立案。在诉前调解无效后,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并在当天移交业务庭。对涉及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一律缓交或免交诉讼费,确保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及时得到司法救助。案件审理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争取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对于农民工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或放宽提供担保的条件,优先保全,必要时法院可主动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加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多层次、多方位的协同联动化解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文件还要求各法院成立清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发现涉及农民工欠薪的违法行为和隐患苗头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