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创新工作法扎实推进队伍建设
作者:江雨濛 发布时间:2013-01-28 浏览次数:356
泗洪法院紧密结合自身建设实际,采取“2+N+4”工作法,抓基础、促提升,有效增强该院队伍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
“2”,即强工作规范、抓专业基础,确保该院队伍司法规范化。按照高标准、易操作、无漏洞的规范化要求,全面修订《日常工作指南》手册,从行为规范、业务规范、审判管理等各方面,为干警提供全面、细致的规范指引。推行全员讲学,组建35岁以下青年干警业余学校,为初任法官和见习法官聘请业务指导老师,狠抓司法能力建设。
“N”,即多方位培养干警,推进整体上档升级。该院制定《五年发展规划》,致力于通过五年努力,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司法权的行使更加积极、主动,司法行为更加透明、规范,司法队伍更加廉洁、为民,司法裁判更加公开、公正,法官理论水平与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4”,即四个中心,重点强化审判业务部门建设。以立案庭为主体的审判辅助中心,以审监庭、审管办为主体的案件质量评查中心,以政治处为主体的绩效考核中心,以监察室为主体的查处中心。通过对四个中心的建立和工作运行,加强对审判、执行案件的监督管理,实现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高度统一,有效推进审判管理队伍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