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的老孙在菜场附近遭遇一中年女子搭讪,起初只是以为中了“桃花运”,但没有想到的是,他竟是被“仙人跳”瞄上了。近日,被告人付某、顾某因犯盗窃罪被仪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一年6个月。

 

去年11月的一天,老孙路过菜场时,一个中年妇女前来搭讪,刚开始老孙还沾沾自喜,以为自己走了“桃花运”,后来才知是要提供“特殊服务”。没有禁得住诱惑,老孙跟着这个女子来到了仪征一出租屋。

 

刚进房门,女子娇滴滴地对老孙说自己对戒指过敏,要他先把手上的戒指摘下来。老孙不愿意,但几经劝说,还是照做了,并把戒指放进了裤兜里。宽衣解带之后,女子开始帮老孙捶背,刚捶几下,女子便说想出去洗个手。老孙也没多心,但起身摸裤袋时才惊觉:不好!戒指和100块钱不见了。这时,老孙看到女子向北跑去,赶忙起身去追,到门口时,窗边站着的一名男子很热心地说他帮老孙去追,一会儿后,他回来告诉老孙说没追到,老孙也没办法只好认倒霉。  和老孙一样,住不同镇的陈某、王某两位老人也遭遇了此类“艳遇”。近日,犯罪嫌疑人被缉拿归案,令老孙大吃一惊:没想到,当日热心帮他捉贼的男子竟是女骗子的丈夫。

 

付某夫妇是外地人,在老家无所事事,便打电话给在扬州“发财”的老乡。当得知老乡在扬州做“仙人跳”很容易挣到钱时,他们也心动了。一个星期后,他们两人来到仪征,分别在新城、真州两地租下房子,先由妻子在路边勾引老头,将老头骗至出租屋,等老头脱下衣服后,就偷走其随身钱物,并将钱物通过窗户转移给在窗外接应的丈夫。由于老人年纪大,反应迟缓,所以他们屡次得手。

 

经查,付某夫妇在新城、真州作案两起,窃得100元和两枚戒指,共价值人民币7000余元,案发后,赃物已退还被害人。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某、顾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一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