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月初,正月里的镇江、大街小巷张灯结彩,人们还沉浸在浓厚的新春氛围之中。外地来镇务工的吴某,已经忙活了一天。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看着大街上喜气洋洋的新年新气象,特别是人来人往赶回家团聚的一张张笑脸,吴某不禁想起老家年迈的父母,想到自己常年在外打工,没挣几个钱不说,一年到头也没时间陪在他们身边尽孝,心里不免有一丝感伤和惆怅。吴某喊上几个要好的工友小聚,大家倾吐着各自漂泊在外的苦闷和心中思乡的离愁别绪,推杯换盏间已经喝了一斤多白酒。饭后,大家意犹未尽,决定去KTV消遣,彻底放松下疲惫的身心。

 

唱了一会,几个大老爷们觉得不过瘾,有人提议找小姐助兴。工友王某遂找来服务员提出该要求。服务员婉言拒绝道“大过年的,小姐都回家了,没有小姐”,因未能满足其安排小姐的要求,王某不悦,与服务员发生推搡。此时吴某也酒喝高了,非但没有劝架,反而在一旁起哄。平日里大家看吴某重情重义,尊称他一声“吴哥”。吴某觉得不能对不起兄弟们的抬爱,义气用事的吴某决定为王某出头,对这名服务生拳打脚踢,致其肋骨及左侧横突骨折。经鉴定,被害人的损伤属轻伤。酒醒后,吴某对自己的罪行悔恨不已,平日里安分守己的良好公民,在酒精的作用下失去了理智,做出了违法乱纪的行为。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无视法纪和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京口法院日前审结了两起寻衅滋事案件,起因都是酒后寻欢不成,被告人出于哥们义气为兄弟出头,与他人动手致人轻伤而获刑。承办法官提醒大家,年关将至,亲朋好友聚会增多,大家喝酒要量力而行。小酌几杯聊表心意即可,千万不能酒后乱性,失足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