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新区法院两小时快速办结诉前保全第一案
作者:栾晓鸿 杜屏 发布时间:2013-01-25 浏览次数:301
1月22日,高新区法院快速办结该院第一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从审查立案至保全完毕,仅用两小时。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以最快速度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由衷赞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3年1月1日7时13分左右,申请人曹某父亲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行驶至长江大道人民路路口时与某运输公司一辆特种车相撞,事故致曹某父亲复合损伤死亡。曹某为防止某运输公司转移财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于22日上午11时向该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保全金额20万元。
由于申请日已是车辆保全的最后一天,如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会造成申请人较大损失,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有效保障。承办法官栾晓鸿要求申请人提供房产担保后,迅速制作了保全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到交警四大队实施了诉前保全。
申请人曹某非常感动,满怀感谢的对栾法官说:“来的时候发现你们法院是新建的,还以为这个事儿不一定办得了,没想到你们饭也没吃,只用了不到两小时就办好了,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如果你们想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在30天内起诉,才能让自己真正得到应有的赔偿或补偿。”栾法官热心地关照道。
该院自今年1月16日成立以来,自觉坚持能动司法,把执法办案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相结合,坚持司法便民利民原则,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院为民司法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