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账未果闹事被判刑 债主“赔了夫人又折兵”
作者:李欣 发布时间:2012-01-06 浏览次数:401
近日,睢宁法院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王道因向被害人索要工程款未果,一时冲动,纠集同村的被告人刘奎、刘成、刘飞等到工地闹事打人,将被害人打成轻伤。经过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四被告人依法被判处刑罚。
2011年3月18日17时许,被告人王道酒后到睢宁县某小区二期工地内,因向杨红索要工程款未果而发生争执,引起被告人王道不满,遂到睢城镇其岳父家中,纠集被告人刘奎、刘成、刘飞及另案处理的几个犯罪嫌疑人先后赶到该小区二期工地内,寻衅滋事,殴打杨红、周恒、王然等人,致上述人员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周恒右眼眶内侧壁骨折、右锁骨骨折,其损伤程度属轻伤范围。另查明:被害人周恒已经得到民事赔偿,并对几名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
睢宁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道、刘奎、刘成、刘飞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四被告人共同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应当对共同犯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能够积极对被害人作出民事赔偿,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王道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被告人刘飞,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刘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睢宁法院的法官提醒大家,年关将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合法,走法律途径,千万不要触犯了刑法的“高压线”,否则得不偿失,像本案的被告人一样“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