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节前重申廉政规定
作者:王峰 发布时间:2013-01-23 浏览次数:354
春节将至,日前,盐城中院专门下发规定,重申各项廉政规定,确保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的新春佳节。
该院要求全市法院广大干警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 “四个一律”、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六条禁令”等各项廉政纪律,严禁借节日之机请客送礼,严禁收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礼品、代币购物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严禁酒后驾车和公车私用;严禁参与赌博和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与此同时,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立案、信访等工作规定,增强群众观念,落实便民举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该院明确各法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履行廉政职责的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过问、落实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并普遍进行一次专项廉政教育和安全防范检查。节日前后,该院将畅通网络、信箱、举报电话等多种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将切实履行职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凡是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的,坚决进行查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