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规范司法行为树形象
作者:宋妍 发布时间:2013-01-23 浏览次数:357
泗洪法院采取多项举措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法院法官严肃执法、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自觉性和责任性,树立司法权威和法院形象,促进司法公正。
规范司法立公信。围绕“两年打基础、三年创省优、五年争一流”的目标,出台《五年发展规划》、《关于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分别被省、市法院以《院办通报》转发。成立年轻干警业余学校,聘任省、市法院22名法官为青年干警指导老师,开展全员讲学18期,举办业务培训54次。围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开展系列教育,召开家属廉政座谈会,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强化惩戒力度,及时警示纠偏。
推行考核促激情。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创新制定部门负责人“激情指数”考核办法,围绕工作纪律的执行、工作任务的完成和创先争优情况,按季度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评定,区分为五个档次,将激情指数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晋级晋职挂钩,营造争先创优氛围,根治庸、懒、散。该制度被省级新闻媒体予以报道推介。
接受监督促自律。坚持与代表委员定期联络制度,每月发送《法院工作通讯》,组织代表委员旁听庭审24次、252人次。扩大司法民主,新选任55名人民陪审员,一审陪审率达84.86%,同比上升28.64%。主动接受网络监督,开通新浪网官方微博和泗洪法院互联网,办理网络问政意见470余次,被网民评为十大最给力网络问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