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丈夫动手伤人 柔弱妻子诉求离婚
作者:仲璐 顾海忠 发布时间:2012-01-06 浏览次数:272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想着婚宴上对自己深情诉说的爱人,如今却动辄对自己拳脚相交,伤痕累累的胡某终于决定不再沉默,毅然提起离婚诉讼。日前,金湖县人民法院一审调解审结这起离婚诉讼案件。
原告胡某于2005年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陈某,外表儒雅斯文的陈某很快俘获了胡某的芳心,双方于2006年春节前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在浪漫的婚礼上陈某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倾诉让胡某以为自己将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2006年底胡某与陈某的爱情结晶诞生了,本以为儿子的出生会给家庭带来更多的欢笑,但陈某和胡某却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陈某第一次对仍在坐月子的胡某伸出了拳头。从此胡某梦想的美好婚姻在陈某一次次的拳脚相加中幻灭了。2010年8月份,双方因为儿子上学问题又发生激烈的争吵,丧失理智的陈某动手致胡某右手小指骨折。胡某终于不堪忍受丈夫的施暴,向法院起诉离婚。庭审中,陈某认识到了其行为对胡某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当庭向胡某道歉请求胡某原谅,但是遭到胡某拒绝。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婚后因生活琐事引发矛盾,被告陈某对原告胡某实施家庭暴力并致右手小指骨折,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胡某离婚之诉请应予准许。最终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