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先进集体
作者:梁文文 发布时间:2012-01-06 浏览次数:234
近日,吴江法院被省高院评为“2011年度全省法院推进社会创新先进集体”,受到通报表彰。
近年来,吴江法院立足审判,延伸职能,全方位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取得明显成效。震泽法庭设立了省内首个社区民警调解培训基地、人民调解员培训实践基地和基层城管执法员调解技能随岗培训基地,通过帮、带、教的方式,大大提升了参训人员的调解能力。与非公企业的党组共建活动开省内先河,市法院与20多家企业通过开展建立岗位互换体验、法企文化交流、法律培训和法律风险提示等活动,寻找到一条服务企业的新路径。在青少年维权方面,少年庭充分利用青年商会的资源,启动“阳光家园”青少年维权共建活动,成立了苏州市内首个“阳光家园”青少年观护帮教基地,尽可能地为刑满释放的青少年犯和被判处非监禁刑青少年犯提供一个改造和重新生活的机会。
在深化诉前调解的基础上,各法庭与村、社区联手,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优势,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从源头上预防、分流、化解矛盾纠纷。此外,市法院还先后出台了《关于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力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规范民间借贷、慎用强制措施、积极适用破产重整法律制度等方式,充分发挥司法在保障和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中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