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者报警投案后再跑 网上追逃抓获后领刑
作者:竹青 发布时间:2013-01-21 浏览次数:263
一名司机肇事后,急忙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如实供述自己的肇事经过,待公安机关再找他时,已没有了影踪。因其已涉嫌犯罪,公安机关随后对其进行了网上通缉,终于在千里之外将其抓获。近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梁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1年10月28日16时许,被告人梁某某驾驶制动不合格的苏CP528×号重型自卸货车,沿邳州市X303公路(燕陈线)由东向西行驶至邳州市车夫山镇车夫山村八组路段时,因路面有一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放置的施工材料,其向右打方向时,疏于观察,导致同方向在该车右侧骑电动车行驶的郭某某被碾轧当场死亡。经邳州市公安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梁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梁某某主动拨打110报警,并向出警的公安民警投案,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后因去向不明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2012年7月27日,被告人梁某某在江苏省靖江市被公安机关抓获。接下来,被告人梁某某及肇事车主赔偿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50000元,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在行驶过程中观察不够,未确保安全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梁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家人已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视其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梁化来犯罪情节较轻,且经考察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并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对其依法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