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丹阳法院民事审判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围绕“四个方面” 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确保了民事审判质量,有力地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针对少数民事法官工作简单,办案粗糙,处事易急躁等审判作风方面,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在面对民事纠纷时,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对于当事人尤其是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法官将给予必要的诉讼指导,通过各种司法为民措施尽力方便群众诉讼。

三、坚持调解意识,切实发挥诉前、诉中、诉后调解在化解矛盾方面的独到作用。同时,开展了委托调解工作,将那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能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工作优势的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四、耐心说服,加强判后释法。对于判决的案件,努力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解释案件适用的法律规定,说明判决的理由,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最大限度减少上诉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