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22122日,由苏州中院主办、吴中法院承办的“倾听企业呼声、服务企业发展”专项活动之一??雅新苏州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总结座谈会在苏州工业园区召开。最高法院、省高院、苏州中院、市政府、吴中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以及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破产法、民诉法方面的专家到会参加了座谈。

会上,吴中法院院长曹萍首先介绍了该院在服务企业发展过程中对破产重整案件的审理工作,全面分析了法院审理破产重整案件的原则和做法,强调破产重整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的社会价值,并汇报了破产重整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及其对策。

最高法院研究室罗东川副主任、最高法院《公报》编辑部孙长山主任、最高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吴兆祥副处长、最高法院民二庭刘敏高级法官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浩教授、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亚球教授等从当前的社会背景和法学理论高度,对全市法院“倾听企业呼声、服务企业发展”专项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吴中法院在审理破产重整案件过程中做到适当介入,政府和市场也保持了适当距离,既做到了利益平衡,又兼顾了社会责任,充分体现了法院、政府服务企业的主题,实现了各方得益的多赢机制,是在法律框架内的有效探索,为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贡献。

曹萍院长在听取专家学者的发言后说,通过座谈,吴中法院对破产重整案件的审理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一是要高度重视典型案例的归纳,及时进行审判经验总结;二是要使司法审判工作更好地贴近社会,服务发展,应对变化,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审判工作与其他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努力确保案件圆满审理。

市政府周勤第副秘书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说,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扩散、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充满变数的严峻形势下,苏州中院、吴中法院邀请专家学者召开这样一个座谈会,对于法院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法院的审判工作提供了专业上的指导和支持,希望上级法院给予苏州两级法院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全市两级法院以专项活动为平台,用实际行动确保中央江苏省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及苏州市委“双保双扩双转”目标的实现。